服務介紹 服務項目 服務對象 服務與費用 服務對象 凡慢性病、老人痴呆、中風、植物人、行動不便、日常生活無法自理之部分 / 完全無自理能力但無氣切之長者。 (對於低收入戶者另行優惠) ※凡有法定傳染病及暴力攻擊行為之精神疾病等,恕本中心不予收托 服務項目: 全日照護、臨時照護。 返回